2008-01-31

一波三折的簽約款

12/10 (一)
簽約之後的隔天中午過後,我抽空到公司附近的陽信銀行準備先匯店長說的15萬。那時很笨地沒想到直接拿存款簿來辦理,傻傻地想說那就先把錢領出來,再拿去櫃臺匯款。領完錢心血來潮看了一下明細表,帳戶結餘是負值。

咦?餘額是負值?這可神奇了,難道我不但沒存錢,反而還倒欠銀行錢嗎?這是怎麼一回事?走進分行問行員,個個一問三不知,居然要連問三、四個人才問到答案,不能說他們服務態度不好,只是這間公司沒經驗的菜鳥未免也太多了!

原來是我之前有辦定存,而且行員幫我設定如果定存到期沒有辦終止/解約的話,會自動續約,繼續定存下去。也就是說其實我戶頭裡除了少數活存的錢以外,大部分現在都還算在定存約定當中,理論上是不可以隨便動用的,所以結餘才會出現負值,用意是在提醒我說:『糟糕!定存的錢被用掉囉!』行員跟我說這樣可能會被扣一點違約費。不過那也沒辦法,現在就是要用錢,無論如何還是把錢領出來匯出去了,要扣違約費就讓他扣吧!

12/13 (四)
因為特地和小明請了一天假到各銀行詢問關於房貸的事,所以趁這機會順便把第一個星期內該付的簽約款剩下的款項也給匯了,於是先到中國信託匯款50萬,中午過後再到兆豐銀行準備匯另外的15萬。在兆豐銀行時,我也是心血來潮,先查詢一下餘額,結果就發現戶頭裡還差2000多元,只好先從郵局領5000元,存進去,問完房貸的事之後再匯15萬,櫃臺行員還很好心的告訴我說只要先寫一張取款單再寫一張存款單就可以了(因為我要匯入的備償專戶就是兆豐銀行的帳戶),這樣我就省了匯款手續費30元,真好!

12/14 (五)
下班後順道去房仲那裡拿回小明先前簽的兩張10萬及65萬元本票,我開玩笑地建議小明要好好留下來做紀念,劉小姐連忙提醒我們本票這種東西最好當場撕毀,而且撕得越碎越好,免得被有心人撿去亂用就糟了,於是我們兩人一人一張撕碎,小明還說碎片要分永和、土城好幾個地方丟才安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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